近日,吉安市泰和县的市民李先生反映称,该县水槎乡乐群村有百余亩高标准农田不种粮食,而种植了经济效益高的牧草,质疑存在高标准农田“非粮化”的问题。7月26日,记者就此事来到了乐群村进行走访调查,并将问题反映至水槎乡,该乡常务副乡长童智军回应“牧草也属于动物的粮食”,并表示按照泰和县相关文件精神,将不再新增牧草种植面积,逐年减少种植,直至恢复种植粮食作物。
反映:高标准农田不种粮食种牧草
7月26日,记者来到吉安市泰和县水槎乡乐群村,几名村民指着位于山脚下的田埂表示,这是一百多亩高标准农田,2022年4月经过土地流转,一家农业公司在此种植了经济效益高的牧草。
(相关资料图)
“这块田埂一直种植的都是水稻,去年被这家农业公司承包以来就改种了牧草,不仅不符合国家政策,而且种植牧草以后,肥沃的耕作层容易遭到破坏,农业公司租期满以后,再种回水稻会导致粮食减产。”市民李先生说道。
调查:种植水稻产量不高改种牧草
对此,记者找到了位于乐群村的江西辉煌农业泰和水槎青储基地,以购买牧草为由与现场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进行交谈。工作人员介绍:“基地种植的牧草一年可以收割三次,确保货源,机器粉碎以后的牧草对外售价为380元/吨。”
该工作人员坦言,“因为地理位置和水利设施的问题,原本在此种植水稻的公司觉得产量不高,不愿意继续种粮,所以我们租下来种植牧草,整体面积大概一百多亩。”
回应:不再新增牧草种植面积
随后,记者来到泰和县水槎乡人民政府,水槎乡常务副乡长童智军表示:“乐群村种植牧草的百余亩田埂于去年10月份规划为高标准农田,因为该田埂地处山区,耕作层较薄,无法平整土地,加上水源不足。我们只接通了水渠,实际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高标准农田,现在就只能维持原状。”
“目前水槎乡有4000多亩高标准农田,根据相关规定,确实要求种水稻。前几年有人承包了这片田种植水稻,产量不高导致亏损。考虑到种植的牧草也属于动物的粮食,我们就将土地转租给了别人种植牧草。”童智军告诉记者:“按照泰和县相关文件精神,我们将不再新增牧草种植面积,并逐年减少种植,直至恢复种植粮食作物。”
政策: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
记者了解到,2021年以来,我国多部门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、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的决策部署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、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;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耕地,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、种植草皮。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粮食生产、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规定底线和红线,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,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。
国家有政策,当地有文件,为何泰和县水槎乡仍不立行立改、依法依规“退草还耕”,及时遏制高标准农田“非粮化”?对此,江西晨报高度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。